弘扬英模精神丨深耕业务结硕果,战“疫”逆行赴使命

魏巍:男,1979年10月生,中共党员,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法学专业,2004年8月进入钟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先后在原反贪污贿赂局、政治部、民事行政检察科(2019年6月更名为第四检察部)工作,员额检察官。他曾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被评为荆门市“先进检察官”。2021年1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检察官”。

▲魏巍(左二)监督10名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嫌疑人在汉江增殖放流

坚守初心锻造过硬本领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魏巍始终牢记“共产党员”的第一身份,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听党话、跟党走,主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做到知行合一,在思想上、行动上和院党组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服从和落实院党组的各项工作部署,维护公益、敢于亮剑,服务人民、勇于担当。

魏巍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廉洁从检,纪律作风过硬,做到了制度之内“不缺位”,制度之外“不越位”,忠诚履行检察官职责,维护法律尊严和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作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战线上的新兵,魏巍深知业务知识匮乏,工作经验欠缺。为能够迅速开展工作,他积极加强业务理论学习,工作时间看案例,下班以后读规范,结合案例学法条,增加知识储备,提升业务水平,努力提高综合素质,为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夯实理论基础。

深耕业务争做行家里手

魏巍参加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时间不长,但凭着他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热爱,短时间内就办理了一批有影响力的案件。

2018年1月至今,他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0余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0余份,所提建议均被被建议单位采纳落实,并在法定期限内回复;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件13人,人民法院支持了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另外,协助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在诉前督促渔政部门组织、监督10名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嫌疑人在汉江增殖放流,修复渔业生态资源。

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暴发期间办理的销售假冒伪劣口罩诉前案件被张军检察长在最高检“两会”工作报告中引用,入选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典型案例”。

他办理的钟祥市人防办怠于追缴人防易地建设费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被中国政法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基地和法治政府研究院评选为“2019年度检察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办理的汉江钟祥段拆除违法建筑诉前案件被湖北省检察院评选为“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魏巍在工作中非常注意改进工作方法,主动加深与院内设机构的沟通协调,走访相关行政部门了解工作动态,拓宽线索收集渠道,争取理解支持,为今后打好公益诉讼攻坚战积极储备“粮草”,预判工作方向,下好工作“先手棋”,努力实现双赢、共赢、多赢,为维护新时代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凝聚合力贡献检察力量。

临危受命战“疫”守护苍生

2020年伊始,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侵袭湖北,蔓延全国。为有效隔离病毒,防止交叉感染,人民群众纷纷抢购口罩、酒精等卫生防疫物品,医用口罩顿时成为紧俏商品。

2020年1月29日,钟祥市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称其在该市某医药连锁店购买到疑似假冒伪劣口罩,并发来实物照片和购买凭证截图。收到该公益诉讼线索后,该院高度重视,魏巍临危受命,他通过上网查阅资料发现,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于1月28日发表公开声明,称市面上有“飘安”牌假冒伪劣口罩流通,并从产品品名、包装数量、耳带形状等方面将假冒伪劣口罩与正品口罩进行了细致区分。

魏巍又将收到的实物照片与公告内容进行对比发现,市民购买的口罩符合假冒伪劣特征,可以认定为假冒伪劣产品。案情基本清晰,公益维护刻不容缓,必须立刻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查处。

接到工作命令后,魏巍克服疫情交通管制的困难,赶赴办公室连夜制出检察建议书,于次日早晨发送给相关行政部门。被建议单位根据检察建议及时开展查处,扣押了尚未销售的假冒伪劣口罩,并监督该医药连锁店及时召回已售出的口罩,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及时得到维护。

始终牢记党员身份,让魏巍在多个工作岗位上,深耕细作、埋头苦干;始终厚植为民情怀,让魏巍在办理每一起案件中都将守护社会公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始终坚守检察担当,让魏巍在疫情大考面前,冲锋在前、不辱使命。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展现了一名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展现了一名检察官的能力和素质!

来源:钟祥检察院

编辑:刘哲

审核:彭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