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政风热线》直播访谈丨荆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结算中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落实惠企减负政策

6月28日,荆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结算中心主任范艳青、工伤保险科科长张全胜走进《党风政风热线》直播间,同听众朋友在线交流。节目直播过程中,上线嘉宾就市民朋友普遍关心关注的养老保险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同时在线接听并积极回应了市民反映的涉及养老保险缴纳、养老待遇领取等方面的问题。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结算中心主任

范艳青(右)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结算中心工伤保险科科长

张全胜(左)

主持人:今年我市企业社保减负政策有哪些?

嘉宾:根据现行的社保法律法规政策,调整社保费率及社保缴费基数要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地方政府和社保经办机构仅履行执行职责。近年来,在市人社局党组的领导下,我单位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部门主要职责,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落实好惠企减负政策。特别是2020年3月复工复产以后,由于深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不少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面临生产经营困难,我中心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社保减负政策的紧迫感、责任感和自觉性,确保阶段性免征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全面、快速、准确到位,帮助企业减轻负担、渡过难关。及时完成我市社保核定系统程序统一改造,对全市参保企业完成了划型,对免征期间企业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及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和工伤保险费率期限均通过系统自动核减。对于免征期内企业已缴纳的社保费实行简易程序直接退费。逐项建立政策落实台账,实行“一月一统计”“一季一通报”制度,及时跟进督办,做到应兑尽兑、应兑快兑,让参保单位享受政策“红利”。

2020年全年为5049家企业阶段性免征三项社会保险费12.06亿元(其中养老保险11.02亿元、失业保险4762.18万元、工伤保险5628.05万元)。对14家困难企业缓缴免征期间个人应缴的三项保险费1638.6万元。及时完成已缴应退企业1743家,金额573万元。今年以来,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 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1年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12号)精神,为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助力企业纾困发展,全市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将延续实施至 2022年4月30日。

我中心在执行该政策过程中,结合疫情防控要求,推行不见面服务,实行免申即享,通过系统自动核减。一是降失业保险保险费率,将总费率由2%降至1%(其中用人单位费率0.7%,劳动者个人费率 0.3%)。截至6月底,为全市5000余家企业减负5200万元(含市直3000万元)。二是落实工伤保险降费率政策。从2021年5月1日起,鉴于 2020 年底全市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为21个月,决定将我市社会保险统筹区内(含各县市区)工伤保险费率(全国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从50%阶段性下调至20%;下调费率期间,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低于合理支付月数范围的,停止下调。截至6月底为市直1000余家企业减负700万元。

主持人:听说灵活就业人员累计缴费年限长短对退休后养老金有影响?退休时累计缴费年限达不到15年的,能一次性补缴吗?

嘉宾: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1.在企业工作并且以企业职工身份参保缴费累计满10年以上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为:女年满50周岁,男年满60周岁。2.城镇个体户等自谋职业者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的人员,退休年龄为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其中,原为国有或集体企业正式女职工的,其退休年龄可根据本人自愿,选择50周岁或55周岁。)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年限长短对退休后养老保险金有影响,对于累计缴费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基础养老金将增加1%。其次缴够15年就不缴了,由于缴费年限短,个人账户储存额少,导致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都偏低,直接影响养老金水平。第三,历年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都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越长,增加的养老金越多。因此缴费满15年就停缴是很不划算的,最好是按规定缴纳至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为止。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经本人自愿,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其中,①社会保险法实施前(2011年7月1日)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在延长缴费年限满五年的当月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②社会保险法实施后(2011年7月1日及以后)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但满10年的,可在延长缴费年限满5年的当月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0年的,可继续延长缴费,在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的当月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一次性缴费基数不得低于一次性缴费时年度全市社保年度缴费基数标准。③符合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条件的,应当提前2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主持人:针对特殊情况,比如灵活就业人员,因经济原因,有2年未缴社保,断缴了,现在还能补缴吗?

嘉宾:参保人员每年应按规定申报和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若未申报或已申报但未缴费(或未足额缴费)的,以后补缴时,一律按补缴时该年度人社部门公布的缴费工资基数档次,从中选择一个标准作为补缴基数。根据国家及省里统一要求。人社部发〔2016〕132号文件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湖北省人社厅(鄂人社发〔2019〕27号)明确了企业职工补缴养老保险的对象和条件,禁止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参保人员向前补缴养老保险,并自2021年10月底实行全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全省统一政策规定、统一经办规程、统一经办系统。届时,我市社保经办机构将按照省里要求,不再受理灵活就业人员补缴中断年限的养老保险费业务。

按照人社部规〔2016〕5号文件规定,对于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超过3年(含)的,转出时应提供相关补缴的法律文书。灵活就业人员一次性或累计补缴超过3年在办理转出时,无法提供相关法律文书,转入地将不予接收。因此,灵活就业人员如果需要补缴超过3年的,需本人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如遇在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出时,转入地不予接收时将对这一补缴时段予以退费处理。

主持人:有网友留言说自己曾在原公司参保缴费,现在离职了,自己怎么缴费?

嘉宾:参保人员离职后可参照灵活就业人员标准缴费。需按规定缴纳当年缴费年度(每年7月至次年6月)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今年的缴费期是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为保留档(注:保留去年的最低标准6912元/年)加今年的9个档次共10个档次,分别按保留档及2020年度省定第二档(月标准5250元)的60%、70%、80%、90%、100%、150%、200%、250%、300%确定,年缴费金额为6912元、7560元、8820元、10080元、11340元、12600元、18900元、25200元、31500元、37800元。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在职人员的四档年缴费金额为3456元,退休人员的四档年缴费金额为2764.8元,在职(退休)的三档年缴费金额为1728元,在职(退休)的四档补费为2419.2元。另外,大额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年缴费180元,长期护理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年缴费36元。

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可就近选择代征银行缴费。即:市直灵活就业人员可就近到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或部分农业银行网点办理,京山市灵活就业人员可到当地工商银行办理,沙洋县可到当地建设银行及邮政储蓄银行办理,钟祥市可到当地农业银行及邮政储蓄银行办理,东宝区和荆门高新区·掇刀区可到当地邮政储蓄银行办理,屈家岭管理区可到当地农业银行或社保大厅(可刷信用卡)办理。市直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可在网上手机银行缴费,在手机银行界面按提示操作即可。其他代征银行是否开通手机银行缴费可到营业网点询问。

来源:荆门广播电视台《党风政风热线》

编辑:琳达

审核:杜莉

三审:黄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