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39条假烟涉案71万!运输者铤而走险终获刑!

一辆商务车暗藏千条假烟,涉案价值超71万余元……近日,沙洋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被告人常某因帮助运输假冒伪劣卷烟,被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故事的起点,是网约车司机常某的“缺钱”困境。在辽宁沈阳生活的他,得知金某(另案处理)贩假烟需人帮忙,报酬丰厚。明知此事违法,常某却抱着“来钱快、查不到”的侥幸心理,主动联系金某,接下了从广西南宁运输假烟至沈阳的“活计”,约定事成可得5000元好处费。

为掩人耳目,2024年10月22日,常某以“购进水果”为由,邀约朋友杨某某同行,两人从沈阳乘火车赶赴南宁与金某会面。根据金某安排,常某拿到一部专用联络手机并租赁一辆商务车。一切准备就绪,10月29日晚,金某驾车在前方带路,常某紧随其后,在一处偏僻的村庄与一辆银色面包车对接,将大量假烟搬运至租来的车上,用纸箱、行李袋分装。次日,两人又以同样的方式再次装载假烟,并在货物上方覆盖棉被和水果进行伪装,企图蒙混过关。

然而,这场精心策划的运输并未得逞。10月31日,当常某与杨某某轮流驾车,载着满车假烟途经湖北二广高速沙洋县纪山服务区时,被沙洋县烟草专卖局与公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发现,最终在钟祥胡集段被截获。现场查获的1439条中华(细支)香烟,经鉴定,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伪劣卷烟,按市场价格核算,总价值达71万余元。(通讯员 程瑶瑶)